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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专利申请程序的主要内容
辨理士 金娜利

最近,很多韩国企业逐渐将生产地转移到东南亚地区,其中越南日益成为商家扩大生产规模的优先考虑的地区。

因此,对于已进入或者准备进入越南的企业来说,在越南获得专利权尤为重要。以下介绍越南专利申请程序的主要内容和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案。

1、专利局

越南是巴黎公约(Paris convention)、专利合作条约(PCT: Patent Cooperation Treaty)、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的成员国。越南工业产权的专门机构是位于河内的越南专利局( NOIP: National Office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2、申请材料

在越南申请专利时需要提交记载有申请人(发明人)姓名、地址及国籍的申请文件,用越南语撰写的2份说明书(发明名称、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等)。委托代理人时,需提交委托书,要求优先权时,需要提交记载有在先申请的国家、申请号及申请日的证明材料。若未提交委托书和优先权证明材料时,可自申请日起3个月内提交。另外,根据2004年5月4日起施行的修改法的规定,PCT进入越南国家阶段时应提交用越南语撰写的说明书译文,而不是英文说明书。

3、不授予专利的对象

不属于创作的简单发现;科学理论;数学式;对人类的精神活动(游戏、商业)的计划或者规则;电脑程序本身;简单的信息提示;美学创作物;变种动植物;除微生物工程以外,基于生物学特性用于形成动植物的工程;对于人类或者动物的诊断、预防及治疗疾病的方法,这些属于越南专利法中规定的不予授予专利的对象。

4、宽限期

自公开或者销售自己的发明之日起6个月内,向越南提交专利申请时,不会因自身公开而丧失专利性。

5、申请程序

甲、形式审查

专利局接受专利申请之后就会自动进行形式审查。形式审查对申请文件及申请人资格是否合法进行审查。

乙、实质审查

  • 请求实质审查:申请专利后,需要请求实质审查,越南专利局(NOIP)根据实质审查请求进行实审。实质审查请求应该自最初优先权日起42个月内提出。
  • 审查时间:如果请求实质审查,越南专利局会自接受实质审查之日或者公开日(两者中更晚的一天)起12个月内通知审查结果(审查意见通知书或者授权通知书)。
  • 利用其他国家的审查资料:美国、欧洲、日本、俄罗斯等国家的专利申请已获得专利权时,如果提交该国家的专利证书,则可以缩短在越南的审查时间。
  • 审查意见通知的答复:越南专利局的审查结果为记载不清楚或者缺乏专利性(新颖性、创造性、工业上的可利用性)时,审查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此时,申请人可以自收到该审查意见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提交修改文件及意见陈述书。越南专利局规定的答复期限仅限延长1次为期2个月。
  • 变更专利类型:专利局发出驳回通知书时,申请人可自驳回通知日起3个月内将申请的发明专利类型变更为实用新型专利。

丙、公开

为了吸纳公众意见,所有专利申请从最优先权日起19个月即公开。PCT进入越南国家阶段的申请在形式审查结束后的2个月内公开。请求提前公开的,将在自申请日起1个月内对其进行提前公开。

丁、异议申请

自申请在工业财产权公报上公开之日起到决定授予专利权之日之前,第三者可以向工业财产权的国家监督机关提供与申请的授权或者驳回有关的意见。若收到异议申请,越南专利局(NOIP)就会进行形式审查,如果认为所提出的理由合理,则将异议申请受理通知书发给申请人,并给予申请人2个月的期限以提交意见陈述书或者修改文件。如果异议申请理由不合理,则驳回异议申请。

6、申请至授权的平均时间

若申请的同时请求实质审查,则申请至授权大约需要24~36个月。

7、授权/失效

在越南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其保护期限为自申请之日起20年,专利权保护期限不能续展,专利失效后不能恢复。

8、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的救济方案

在越南知识产权受到侵害时,可选择的救济方案有4种,按侵权状况可分为行政救济、民事诉讼、刑事处罚、进出口控制等。

  • 行政救济,从越南专利局(NOIP)或者越南著作权事务所拿到对侵权事实的正式意见书后,给侵权人发送书面律师函或者纠正要求书。与其他救济方案相比,行政救济可迅速中止侵权行为,具有可提前预防侵权的优点。
  • 民事诉讼,可向法院或者仲裁法院请求停止侵权行为的命令、请求赔偿侵权导致的经济损失等。
  • 刑事处罚,并非对所有的知识产权侵权都可以请求刑事处罚,当侵权人在越南享有1000万盾以上的利益时、对工业财产权权利人造成的损失超过5000万盾时、被侵害的财产权的价值超过5000万盾时,可采取刑事处罚救济。(越南10000盾=USD 0.45)
  • 进出口控制,当怀疑特定商品侵害了知识产权时,暂时停止该特定商品的通关并做调查,从而获得救济。此时,知识产权权利人应寄存相当于对象商品20%的金额或者难以判断价值时要至少寄存2000万盾,并提交知识产权权利证明材料、海关控制申请书、控制对象商品的说明书、侵权嫌疑人信息、及此外可提交的其他信息(收集的照片、预计侵权人的项目计划书等)。

9、其他

此外,越南对药学数据施行特别法,而且在越南允许平行进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