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提出引入IP专门法官典范和ADR的IP法院的专业化、国际化方案
为了强化特许法院的专业性且提高其在国际上的地位,大法院法院行政处成立了IP中心法院推进委员会,其作为一种商讨机构用于汇集立法、行政、司法、产业界、科学技术界、法学界、律师及辨理士团体等IP相关各界的智慧。IP中心法院推进委员会以去年6月4日的第一次会议作为起点,去年11月16日进行了第五次会议,以此结束了所有的活动,期间为了使大韩民国特许法院成为IP中心法院,听取了各界人士的不同意见且商讨了筹划物力、人力、国际化的基础方案,最终提出了特许法院的专业性强化方案及国际化未来发展战略。
需最终会议中审议通过的、值得关注的内容有引入IP专门法官典范、设立具有一站式中心功能的特许法院知识产权纠纷解决中心等,前者将特许法院法官的工作期限从2~4年延长到4~6年,后者通过选择性纠纷解决制度(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 ADR)一次性地解决国际IP纠纷。
- 引入IP专门法官模型
为了加强法官的专业性,委员会从上任阶段就开始考虑负责IP案件的法官的专业性、理工科素养、国际感觉等,并且为了累积丰富的案件处理经验及达到高度的专业性,提出了将特许法院法官的工作期限延长到4~6年的方案。
尤其,大法院表明,根据‘专利诉讼管辖集中法案’,特许法院自2016年1月1日开始不仅专门审理审决撤销诉讼,而且审理赔偿损失、禁止销售等关于专利侵权案件的上诉案件,因此,通过集中且长期负责IP案件,预计能够累积高度的专业性。
另外,为辅助IP审判的技术分析和判断,2015年10月聘用了7名博士学历的技术人员(书记官2名、事务官5名),预计明年也会选拔十多名博士学历以上的技术人员,并给予相当于事务官级以上的待遇。
-设立特许法院知识财产纠纷解决中心
基于有效解决IP纠纷的需求,设立了知识财产纠纷解决中心。一直对基于IP纠纷具有高度的专业性、国际化、营业秘密需得到保护等特征,通过选择性纠纷解决方案(ADR)迅速、有效地解决纠纷的必要性进行讨论。因此,知识财产纠纷解决中心十分期待通过协调、和解、仲裁等方案起到一次性解决IP纠纷的ONE-STOP中心的功能。另外,类似于IP纠纷解决中心的法院附属机构已在美国纽约州和美国阿拉巴马州成功地运营,欧洲也会设置EU联合特许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 UPC)。
此外,设置国际裁判部,从而能够用英语进行辩论、提交证据以及撰写判决书,而且为了电子诉讼的国际化,实现了远距离视频审问国外证人。
<节选自2015年11月13日大法院报导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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