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知识产权局2018年1月11日发布了以第四次产业革命相关领域的早期权利化支援、中小风投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力强化等为核心内容的‘2018年崭新的知识产权制度•支援政策’。
2018年,新知识产权制度的重点在于:1、支援第四次产业革命相关领域的早期权利化、2、强化中小风投企业的竞争力及3、改善大国民服务等。下面围绕上述重点内容具体介绍与专利相关的部分。
1、支援第四次产业革命相关领域的早期权利化 ·
[优先审查对象的扩大]
自18年上半年起专利申请优先审查对象包括“对于第四次产业革命的7大产业领域”。
所谓优先审查,请求实审的专利申请具有优先审查事由时,与原来的请求实审顺序无关,先对其进行优先审查,如果专利申请的技术领域属于‘对于第四次产业革命的7大产业领域”,可以申请优先审查。韩国知识产权局表明,可通过扩大优先审查对象,将以往的平均审查时间16.4个月缩短为以后5.7个月。
“对于第四次产业革命的七大产业领域”是针对第四次产业领域重新设立的专利分类体系,现在正推进国际标准化。韩国知识产权局公开的“对于四次产业革命的七大产业领域”包括“Al、IoT、3D打印、无人驾驶、大数据、云、智能机器”技术领域。
2、强化中小风投企业的知识产权竞争力
[扩大年费的减免]
计划在2018年4月份施行的此次“扩大年费的减免”将增加对中小企业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年费的减免比率及减免时间。
韩国知识产权局在发表此次知识产权制度及支援政策后的第14天,又发表了立法预审“专利费等征收规则部分改正令案”,该改正令案包括此次“扩大年费减免”的修改内容。
根据此次“扩大年费减免”,对中小企业的授权专利,把减免30%第4-9年年费的现行支援体系扩大到“减免50%的第4~20年年费”。
这样以来,以6个权利要求项为准,中小型风投企业的一件专利,维持其权利20年所需的年费的总额从以往的836万韩币降到445万韩币,降低了专利维持费用的负担,由此可以期待中小型风投企业战略性地长期拥有核心专利的比重会增加。
[专利奖励制度]
计划在2018年4月份施行的‘专利奖励制度’是当中小企业向韩国知识产权局缴纳的年费及最初授权费的总金额超过一定额度时,根据金额的规模按一定比率提供奖励,进而用其充当其它官费的制度。
具体地,作为专利创造活动,中小型风投企业每年(每年1月1日~12月31日)缴纳的官费(申请费、实审请求费、最初3年的年费)总额超过一定水准时,韩国知识产权局给该企业提供奖励(按10~50%级别),以便用其缴纳以后产生的其他官费,以此鼓励中小型风投企业的创新活动。
韩国知识产权局曾表明要降低从专利申请(专利奖励)到维权(减免年费)全过程的经济负担。
[初创企业的代金券]
通过计划于2018年2月份施行的‘初创企业的代金券’制度,初创企业可获得代金券(500~2,000万韩币范围),从而可在必要的时期选择自己需要的IP服务。IP服务范围包括韩国内/外IP的权利化、专利调查、分析,专利技术价值评价、技术转移等。
就初创企业而言,时机非常重要,然而大部分IP支援事业需要个别申请,为了改善获得支援需要长时间的缺点,韩国知识产权局让初创企业在适当的时期得到合理的IP服务。
具体地,考虑到初创企业的成长阶段不同,会提供小型代金券(500万韩币限度)和中型代金券(2000万韩币),创业未满3年(事业公告日为准)及去年销售额低于50亿韩元的企业可以申请小型代金券,创业未满7年、销售额低于100亿韩元及韩国国内IP(发 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及商标)申请或者授权案为1件以上的企业可以申请中型代金券。
一方面,申请小型代金券的企业是经过文件审核后,通过面试或者抽签来选定的,中型代金券是经过文件审核、现场勘查及面试选定的。
3、改善大国民服务
【提供专利在先技术调查结果】
从2018年1月份起,韩国知识产权局针对缺乏专业人员而难以进行在先技术调查的中小型风投企业进行审查前提供在先技术调查结果的示范工作。
这样以来,中小企业可以在开始审查之前拿到以往只有审查员才可以利用的由专门机构制作的现有技术调查结果。
虽然拿到现有技术调查结果,已提交申请的说明书也不能增加新内容,但是基于该结果,可以提前对说明书进行主动修改或者要求优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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