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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球技术竞争日益加剧,与技术研发同等重要的是,能否迅速获得专利权正逐渐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各主要国家纷纷采取多项措施,以解决审查延迟问题,帮助申请人更快获得专利授权。韩国知识产权处亦顺应这一趋势,实施了大幅度缩短现有审查周期的“专利超快速审查制度”。下文将对韩国《关于专利、实用新型优先审查申请的公告》第4条第2款所规定的“专利超快速审查制度”进行介绍。
1. 各类审查制度的处理周期比较
根据韩国知识产权处公布的数据,自提交专利申请至收到第一次审查结果,平均约需14.7个月;至作出授权决定或驳回决定等最终决定,平均约需21个月。因此,如申请优先审查,通常至最终决定约需4个月以上;如申请超快速优先审查,则至最终决定约需2个月,可大幅度缩短审查周期。
| NO |
项目 |
普通审查 |
优先审查 |
超快速审查 |
| 1 |
至第一次审查通知所需时间 |
约14.7个月 |
2个月 + α |
1个月 |
| 2 |
申请方式 |
提出实质审查请求 |
提出优先审查请求 + 优先审查决定 |
提出超快速审查请求 + 超快速审查决定 |
| 3 |
以2026年1月5日提出申请为基准,预计第一次审查通知时间 |
2027年3月 |
2026年3月31日之前 |
2026年2月10日之前 |
| 4 |
至最终决定所需时间 |
21个月 |
4个月 + α |
2个月 |
2. 超快速优先审查的适用对象
超快速优先审查并非统一适用于所有专利申请。仅在符合以下三类情形之一时,方可申请并适用超快速优先审查。
| NO |
项目 |
内容说明 |
相关规定
(《关于专利、实用新型优先审查申请的公告》) |
| 1 |
与促进出口相关的申请 |
能够以出口业绩、出口合同、信用证等客观材料证明与促进出口相关的申请
特别规定——最近3年内,被选定参加以下项目的中小企业及 中型骨干企业,无需另行提交出口业绩证明,仅提交入选确认书或协议书即可申请:① 全球IP初创企业,② 出口挑战企业IP风险应对能力强化项目,③ 专利纠纷应对能力支持项目,④ 韩国中小微创企业部全球企业合作项目,⑤ 全球加速器项目,⑥ 韩国创业中心(Korea Startup Center)海外市场拓展支持项目 |
第1款第2项다目 |
| 2 |
先进技术
+
作为条约优先权基础的申请 |
须属于半导体、显示器、二次电池、生物技术、AI、先进机器人等指定先进技术领域
该申请须作为主张条约优先权的基础申请(即已提交相应外国申请) |
第1款第2项아目及러目 |
| 3 |
先进技术
+
初创企业·微创企业· 韩国革新型中小企业 |
须属于AI及生物技术先进技术领域
申请人须为初创企业、微创企业或 韩国革新型中小企业 |
第1款第2项러目 + 原始申请人中包含初创企业 |
3. 超快速优先审查申请程序
申请人须另行填写并提交《超快速审查用优先审查专利说明书》(公告附件第6号表格),并证明该申请属于超快速优先审查的适用对象。换言之,须通过出口合同、与国际标准化程序推进有关的文件、产品目录、产品说明资料等,证明专利说明书中的权利要求与实际出口产品或政府扶持项目的课题内容具有直接关联;仅提交企业整体销售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4. 启示
对于初创企业而言,尽早取得专利权在进军全球市场及技术保护方面具有重要的经营战略意义。因此,从事AI、生物技术、半导体等先进技术领域的企业有必要积极利用超快速审查制度。但由于专利授权后无法再对权利要求进行补正,因此,在作出授权决定后,有必要通过提交分案申请,为今后可能出现的仿制产品等商业环境变化预作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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