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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rst Action Interview (FAI) Pilot Program
美国律师 崔同淳


     除了提供包含在优先审查制度的Patent Prosecution Highway(专利审查高速公路,PPH)、Accelerated Examination(加速审查)、Track One Prioritized Examination(优先审查)之外,USPTO还提供First Action Interview (FAI) Pilot Program(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会晤试点计划)。FAI制度为在发出首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前申请人请求与审查员会晤的制度。下面介绍FAI制度的请求条件及具体步骤。

1. 请求条件

  • 首先,至少在发出审查意见通知书的前一天,只能通过电子申请系统(EFS-Web)提出请求。
  • 所有技术领域的实用新型正规申请均属于FAI的适用对象。即,reissue申请或provisional申请不属于FAI对象。
  • 申请文件应当包含3项以下的独立权利要求、全部权利要求为20项以下,并且不允许出现多项引多项的情况。
  • 一件申请应当包含一个发明,当审查员认为申请中包含2个以上的发明时,会通过电话或书面通知限定要求,而申请人必须在其中进行选择(即,不可反驳限定要求)。

2. 步骤
FAI以如下方式进行。


      如上述图中所示的简要步骤,FAI步骤中申请人在审查员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之前与其进行会晤,通过会晤使审查员进一步理解发明及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而审查员对发明及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进一步的理解有助于在检索现有技术时着重对权利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检索。并且,申请人可以了解审查员的审查方向,有助于在今后审查中找到应对策略。为了迅速获得美国专利权,应当适当应用与审查员会晤的制度。因此,在申请之后立即与审查员会晤能够提高专利迅速获得授权的可能性,应当积极利用该FAI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