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是一个由6个州和2个准州构成的人口约达2400万的英联邦国家,以2017年为准,是GDP位居世界第13(一百万兆3,910亿美元),人均GDP位居世界第17(55,670美元)的先进国。澳大利亚的产业以农业、畜牧业等一次产业和金融、观光、教育等三次产业为主,与此相反,制造业非常脆弱,工业品大部分依赖进口。韩国向澳大利亚出口的产品亦集中于汽车、家用电器等工业品。
澳大利亚具有稳定的政治、经济状况以及多文化人口构成,新技术的采纳及运用非常迅速,是一个持续成长的市场。澳大利亚对于知识产权法的理解、运用非常广泛,澳大利亚的专利申请案件数每年持续增加3~4%。澳大利亚产业结构的特征为90%的专利申请案件是外国人、外国企业为了在澳大利亚市场上确保技术上的优越性而提出的。因此,进入或欲进入澳大利亚市场的企业有必要积极运用澳大利亚的知识产权制度。
澳大利亚的知识产权大体分为专利权、商标权、外观设计专利权、育种权(Plant Breeder's Right, PBR)。下面介绍澳大利亚的主要知识产权制度。
1、专利
澳大利亚为PCT加盟国,向澳大利亚的申请可通过PCT进入澳大利亚的国家阶段(自优先权日起31个月内)。要求优先权时,需要自作为优先权基础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向奥大利亚提交申请。
澳大利亚的专利申请大体分为标准专利(Standard Patent,相当于发明专利)申请和创新专利(Innovation Patent,相当于实用新型)申请两种。
标准专利对权利要求的数量没有限制, 需经过实审满足新颖性及创造性(发明对于普通技术人员并不显而易见)条件才能获得授权,专利权的保护时间最长为20年(制药专利最长为25年)。
创新专利的权利要求仅限于5个,而且仅进行形式审查并在申请后一个月内就可以获得授权。只是,之后请求实审并获得认证(certification)才能行使权利,而且无法进行附加申请或者不能基于该申请提交国际申请,这一点与标准专利不同。而且,创新专利进行实审时判断创新性条件(发明与之前公知的不同,该区别对发明实施具有实质性贡献,相对于创造性要求低)而不是创造性条件,专利权的保护时间最长为8年。
创新专利授权比较快,创造性判断标准明显低于标准专利,由于授权后很难无效掉,因此多用于替换周期较快的电子产品、电脑软件等。只是,在实际运用上,其实没能体现出当初引入奖励澳大利亚的个人或者中小企业的发明的宗旨,出现了大量的低水准专利,存在妨碍公平竞争的弊端。基于此,目前以废除创新专利制度为核心内容的专利法修改草案正在进行中,目前处于向公众征求意见的阶段,快的话新法将于2018年下半年施行。因此,应该在该创新专利制度废除之前多多利用。
2、商标
澳大利亚商标申请方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向澳大利亚提交申请,另一种是在马德里协定国际申请中指定澳大利亚。要求优先权的申请需要自优先权日起6个月内向澳大利亚提交申请。商标可为文字、数字、单词、句子、声音、味道、模样、标志、图、动作、包装的侧面或者其组合。
商标申请不进行实审,如果想加快审查,则需要附上说明具体事由的宣言文,并请求优先审查。如果没有申请优先审查,通常会在申请后的3至5个月内发行最初审查结果报告书。
商标申请获得核准注册决定时,可在公布决定日起两个月内提出异议。若两个月内没有异议,则办理商标注册,保护时间为自申请日起10年,对于使用中的商标,若每十年续展一次,商标权就不会届满。
3、外观设计
由于澳大利亚没有加入外观设计申请的海牙协定,因此无法进行通过海牙协定的国际申请,只能直接向澳大利亚提交申请。外观设计申请要求优先权时,需要在作为优先权基础的申请日起6个月内提交申请。
外观设计申请需提交关于外观设计的新颖性和显著性的宣言书,宣言书中可涉及外观设计的特征和在判断是否与其他外观设计的近似时尤其需要考虑的部分。
澳大利亚的外观设计申请,与物品无关,仅通过形式审查在3-4周内就可以获得注册。只是,需经过实审获得认证,才可以行使外观设计权。外观设计权利的保护时间为自申请日起5年,可通过续展来延长保护时间,每次可延长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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