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8年7月1日起到2021年6月1日为止,将试行PCT协作审查制度(Collaborative Search and Examination, CS&E)。在进行PCT协作审查时,先进入五国专利局(WOISA, Written Opin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Searching)共同撰写PCT申请的国际调查报告书(ISA, International Search Report)和建议书(WOISA, Written Opin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Searching Authority)。以往,申请人可以收到自己选择的国际调查机关撰写的国际调查报告书和建议书,但是现在PCT协作审查后,可以收到IP5共同撰写的国际调查报告书和建议书。如果申请人希望获得PCT协作审查,可以在PCT申请同时申请PCT CS&E。后续程序如下流程图。
<PCT协作审查程序>
申请人申请PCT协作审查时有如下益处:
(1) CS&E申请费是免费,尤其,可以大大节省在个别国家的申请到注册的费用
由于这是试点项目,因此提出PCT协作审查申请时,不需要缴纳额外的费用(结束试点项目后,采取制度时,预计会收取代理费)。只是,由于需要提交英文PCT申请书,因此需要额外的说明书翻译费和国际调查费(韩国特许厅为国际调查机关的话,45万韩元→130万韩元),而且根据协作审查结果,在PCT国际阶段先实施19条/34条补正时,向各主要国申请时不会发生OA就能获得授权。因此,每次可以节省$2,000至$3,000左右的OA费用。
(2)审查质量得到提高,可以预测在主要国家的专利授权可能性
由于IP5国的各局进行实审,因此提高了审查质量,降低授权后专利被无效的可能性。而且,由于提供IP5撰写的国际调查报告书及建议书,因此可以比以前更准确地预测在主要国家的专利授权可能性。如果用于专利授权的权利要求的权力范围的限定有可争辩的余地时,还可以进行继续申请或者提出分案申请。
(3) 通过PCT-PPH(专利审查高速公路)可以快速获得专利授权
针对PCT协作审查提供的国际调查报告书及建议书修改权利要求后,进入国家阶段时可以办理PPH程序。此时,会缩短审查期间,从而可尽快获得授权。
惟,两年的PCT协作审查总案件量仅限于500件,主审国际调查机关只能进行100件PCT协作审查(可以按技术领域限定案件数),因此,如果把韩国特许厅作为受理局提交PCT申请,同时希望进行PCT协作审查时,有必要抓紧时间提交。此时,可以把韩国特许厅或者日本特许厅指定为国际调查机关。还需要注意的是,同一申请人只能申请10件PCT协作审查。虽然根据PCT Rule 42.1决定国家调查报告书的撰写时间,但是还需要考虑协作审查的附加行政业务导致的撰写期限可能会被推迟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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